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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白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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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消防救援机构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频次,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超过两次,检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对于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如果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白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初审:郑世超    复审:刘诚    终审:王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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